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,《重庆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已正式实施,其核心条款明确以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、发展数字贸易与建设数字陆海新通道为抓手,推动重庆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。西南政法大学专家对此进行解读,指出条例为重庆在数字经济时代扩大开放提供了清晰的制度框架。
一、总则第七条:以“制度型开放”统领数字经济促进工作
条例第七条明确提出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国际交流合作,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。这标志着重庆的开放重点从传统的“要素流动型”转向“规则制度型”,旨在对接DEPA、CPTPP等国际协定中的前沿规则。同时,该条款将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写入总则,为通道数字化升级提供依据,并使开放精神贯穿于数字基础设施、数字产业化等后续各章具体制度中。
二、第二十七条:构建多元立体的数字贸易产业体系
该条款系统部署了重庆数字贸易发展路径。在贸易业态上,明确大力发展数字订购贸易(如跨境电商),并创新发展数字产品贸易、数字服务贸易及数字技术贸易。在载体支撑上,要求推进跨境电商(885642)产业园、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特色集聚区建设,将现有实践上升为法律制度,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清晰的商业机遇与政策预期。
三、第二十八条:以“数字陆海新通道”重塑开放格局
此条款聚焦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与通道运营数字化。要求加快智慧公路、智慧港口等新型设施建设,并特别强调支持在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通道中推动“航贸区块链应用”,以技术手段提升贸易单证流转效率,降低跨境贸易成本。此举旨在推动重庆从“物流枢纽”升级为“数据枢纽”和“贸易规则枢纽”。
四、面向未来:让制度红利转化为开放胜势
要将立法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,需各方协同。企业应关注配套细则,主动对接数字贸易集聚区;各区县需明确主攻业态,避免同质竞争;政府部门应加快对接国际规则、东盟国家及国家部委,争取试点政策,推动“数字陆海新通道”建设。条例的实施为重庆在数字贸易新赛道上加速发展提供了制度动能。
原文: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,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,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,对《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全面修订,形成了《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已于2025年6月25日-2025年7月2日通过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征求意见期间,共收到意见建议87条。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过积极研究,对符合当前相关政策规定的、具有可行性的意见予以了采纳,并对《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》作了进一步完善。特此公告。
文章链接:https://tradeinservices.mofcom.gov.cn/article/szmy/gnqwfb/202606/183562.html